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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英调研中交集团落实“两个责任”和监察法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8-05-26

5月23日,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陈超英一行前往河北省固安县,实地调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两个责任”和监察法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期间,陈超英一行参观中交集团公路长大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同一线干部职工亲切交流;观看《锋行南海党旗红》短片,了解海南工程建设及党建工作情况;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起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湘东,党委副书记陈云等有关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陈超英充分肯定了中交集团近年来发展所取得的成效,认为中交集团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确保了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陈超英指出,“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肩负的政治责任,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陈超英强调,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纪委(纪检组)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只有“两个责任”都落实好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才能落到实处。

陈超英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进行积极探索。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模式,确保监督效能得以充分发挥。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李正义,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周志伟、王黎晓等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