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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总联合发文 小微企业所得税负减半

发布时间:2017-06-08
      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通知,通知表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