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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及百强排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进我国包装工业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加快建设包装强国,推动包装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和《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要求,中国包装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包联”)决定开展2019年度“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活动,同期开展包装行业百强排名活动。

一、宗旨原则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诚信守法、创新发展精神;表彰在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带动、转型升级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榜样示范作用;表彰包装行业单位和个人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中践行社会责任,大力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包装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此次活动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原则。不收取参评费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包装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个人均可参加评选。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参考《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申报方式

“包装行业优秀奖”和“百强排名”采取由各地方包装组织、中国包联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推荐的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和个人可按照上述渠道申报,若没有所属地方包装组织或相对应分支机构的,可直接向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优办”)申报。地方包装组织、分支机构参评的,直接向评优办申报。

登陆中国包装联合会官网(www.cpf.org.cn)下载申请表。报送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公章、电子版。纸质版请按照申报书电子表格顺序连同证明材料一并打印,装订成册。

此次企业申报的数据将同时作为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和百强排名的依据。

各地方包装组织、分支机构对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形式审查,将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材料报送评优办。

2.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数据应为包装产业数据,所有申报内容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各独立企业可以同时分别申报,也可以以集团的名义统一申报。单独申报的企业须获得集团公司同意,上报的数据将不再计入集团公司申报数据。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026日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办公室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101001

联 系 人:董威 王卫红 李越 胡正阳

话:(01065838787  65839082  65838786

13611068660(同微信)

箱:hangyefazhan516@163.com

                                       (来源:中包联网站)